一、准备申请材料
基础资质证明: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为港、澳、台地区居民或外国公民,需提交相应的通行证或护照及翻译件。
特许经营相关证明:
与公司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相符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相关经营资源为受理中或授权使用,需提交受理通知书、许可使用授权书等文件。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合同与计划书: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其他必要材料:
备案申请书。
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备案联系表。
直营店铺和加盟店铺分布情况表。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网上提交)。
二、提交申请
纸质材料提交:
特许人需向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注册地或经营区域的不同,可能是市商务局、省商务厅或商务部)提交上述纸质申请材料。
在线注册与填报: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点击“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进行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三、审核与备案
初审:
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信息进行初审。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特许经营的,市商务局负责初审后提交至省厅复审;对于省内开展的,市商务局直接进行审核。
现场核查(如适用):
对于部分申请,商务主管部门可能会进行“两店一年”的现场核查,即确认特许人是否拥有至少两个经营时间超过一年的直营店。
复审与公告:
初审和现场核查通过后,商务主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告,并向特许人发放备案证明。
四、后续管理
备案成功后,特许人需按照相关规定持续经营,并接受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如特许人的经营情况或备案信息发生变化,需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更新备案信息。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有所差异,具体办理时请参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