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申请在本省从事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
申请在本省从事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4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一般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许可文本制作及送达等程序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资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1、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